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赵英豪、黄宜凤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撤销赵英豪、黄宜凤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经2024年12月20日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协商通过)
(经2024年12月20日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协商通过)
接海南省万宁市公安局《关于赵英豪刑事拘留通报的函》,鉴于赵英豪涉嫌违法犯罪被刑事拘留,根据《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撤销赵英豪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因不履职,根据《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撤销黄宜凤(女)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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