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蒋云新

生态安全是指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整情况,是人类在生产、生活和健康等方面不受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等影响的保障程度,包括饮用水与食物安全、空气质量与绿色环境等基本要素。生态安全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领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国土安全的重要屏障,是资源安全的重要基础,是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经济安全的基本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完善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体制机制,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切实维护了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步提升。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逐步建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维护生态安全的法律制度:一是聚焦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以种类区分的自然资源单行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二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在环境管控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三是聚焦绿色发展、重要区域等,各有侧重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但我国在维护生态安全方面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是传统产业所占比重较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尚未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能源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二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资源环境对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三是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等受到的胁迫依然严重,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维护生态安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首次全域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城区PM2.5、PM10年均浓度同比2018年分别降低25.6个百分点和25.8个百分点,其中PM2.5年均浓度是我市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浓度;湘江干流衡阳段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一、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27;土壤生态环境稳定可控。二是自然生态系统逐步完善,全市已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35个,分布在辖区12个县市区,其中有9个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3个省级、5个县级),4个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级、3个省级),7个湿地公园(5个国家级、2个省级),3个省级地质公园,10个森林公园(5个国家级、3个省级、2个县级),1个国家级石漠公园,1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三是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全市分布的陆生野生动物有353种,其中兽类54种、鸟类236种、爬行类42种、两栖类21种;全市已记录高等植物266科、973属、2149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8种,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6种。四是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至2035年,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809.54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15299.18平方千米的11.83%。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

回顶部

热点新闻

本站热图

关于我们 - 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6-2020 衡阳全搜索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热线:0734-8611110 广告热线:0734-8686235 发行热线:0734-8223670
版权所有 ICP证:湘ICP备1201302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180009 湘公网安备 430407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