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办公,小心失泄密

  ■衡阳市委保密办文路遥

当前,即时通信类社交媒体不仅走进了千家万户,也进入了机关单位,成为日常办公的“利器”。然而,对保密工作而言,这一“利器”却是一柄“双刃剑”,已成为失泄密案件的“高发地”。

典型案例

案例1

工作群交办涉密工作

泄密只在顷刻间

  2020年5月,某县教体局从机要渠道收到秘密级文件后,该局办公室借调人员胡某为尽快落实文件精神,将文件全文拍照并发布至各学校校长微信工作群。某校校长张某未经查看即将文件照片转发至该校教师工作群,文件立即被群成员多次转发,迅速在数十个微信群传播,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胡某、张某均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案例2

“点对点”传递涉密文件

盲目轻信酿苦果

  2019年3月,某县公安局辅警武某在微信聊天时向好友程某称其掌握某热点案件实际情况,并将该案件汇报材料的主要内容拍照发给程某,并嘱咐程某切勿外传。程某收到后,又转发给朋友肖某,同样嘱咐肖某勿传给他人。但案件当事人系肖某亲戚,肖某立即向其透露了公安机关办案情况。案件发生后,武某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3

“文件传输助手”导文件

为图方便留隐患

  2018年10月,某部属单位干部马某为方便起草材料,擅自将涉案文件拍照并制成PDF文档后,通过微信“文件传输助手”导入涉案计算机使用,材料起草完成后,又立即删除了手机和计算机桌面上的文件文档。马某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殊不知该文档已被微信电脑客户端自动备份到文件夹中。案件发生后,马某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应对之策

  第一,在“人”上下功夫。机关单位要深入普及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经常性案例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讲解互联网泄密案件特点、危害和后果,营造浓厚的保密氛围。

第二,在“制”上做文章。要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明确工作群建立、使用的具体要求;要认清智能手机的泄密风险所在,使手机远离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会场、涉密文件。

第三,在“查”上见真章。要认真开展周期性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将工作群管理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排查风险隐患,依纪依法对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并通报。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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