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人,每月20日为有害垃圾投放日

       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胡亚华)1月17日,记者自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为规范有害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管理,提高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率和处理效率,确定每月20日为我市有害垃圾投放日,所在周为有害垃圾分类宣传周。

       据了解,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通常包括废电池(不含碱性电池)、废荧光灯管(包括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含汞温度计)、废药品(过期药品等)、废油漆、废杀虫剂、废相纸(胶片)、其他电子产品等。每个社区(物业小区)应至少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有害垃圾投放点由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维护管理,物业小区内有害垃圾投放点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要求设置和管护,安排专人及时将投放容器内的有害垃圾运送至辖区内有害垃圾收集站;开放式社区有害垃圾投放点由社区居委会安排专人,及时将有害垃圾运送至辖区内有害垃圾收集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自行设置和管护有害垃圾投放点,安排专人及时将有害垃圾运送至有害垃圾收集站。有害垃圾服务企业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贮存和处置工作,将有害垃圾收集站内的有害垃圾运输至市有害垃圾分拣中心进行分拣储存,并定期将分拣中心的有害垃圾运输至具备相应环保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尽管有害垃圾在日常生活中产生量较少,但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分类处置,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还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有害垃圾投放时要注意轻放,并且根据垃圾的材料特性进行清理后再投放。城管环卫部门将发挥垃圾分类指导员的检查指导作用,对有害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对未按照规定投放有害垃圾或者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垃圾等行为,城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据悉,目前,我市城区新建的28家有害垃圾收集站已正式投入运营,有害垃圾预约服务热线:0734—8184569。
【编辑:王丹 梁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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