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解除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衡阳晚报讯(见习记者申忠文)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衡阳市防汛抗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自6月27日14时起,解除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当前,湖南省防汛抗早指挥部仍维持防汛III级应急响应,各级各有关部门需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要充分考虑江河退水时容易出现堤防滑坡、溃堤等险情,以及地质灾害的滞后性,持续强化堤防、大坝、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低洼地带等重点部位的巡防巡查,突出中小型水库(电站)、中小型河流、尾矿库、非煤矿山、切坡建房点等重点区域的防御防守。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切实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整改,抓好险工险段的抢修,确保安全度汛。

  又讯(全媒体记者胡亚华 通讯员肖兰)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本次影响我市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已趋于结束,自6月27日18时起,市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将加强值班,继续关注天气变化,做好监测预报预警等气象服务工作,按要求做好过程分析、总结和评估。
【编辑:唐锦 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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