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经2024年12月20日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协商通过)
(经2024年12月20日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协商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6日召开,23日上午报到,下午召开预备会,24日上午开幕,26日下午闭幕,会期3天半。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大会发言;列席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协商人事安排;大会选举;审议通过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衡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及其他决议;市委书记讲话;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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