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衡阳市代表团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衡阳日报长沙讯 (记者 陈润)1月24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衡阳市代表团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群策主持会议并强调,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大会各项任务。会议推选邓群策为衡阳市代表团团长;推选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为副团长。

  会议传达学习了23日下午召开的各代表团负责同志和各市州党员负责干部会议精神;宣读了《人大代表团履行会风会纪监督主体责任清单》和大会“八不准”纪律规定;讨论了大会议程草案;讨论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邓群策强调,这次大会是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动员和鼓舞全省人民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邓群策要求,各位代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凝心聚力开好大会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实际行动。要认真履职尽责,立足全省、全市发展需要,紧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大会各项任务,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要树好代表形象,充分反映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衡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的最新成果,充分展现衡阳人民团结一心、奋发作为的精气神。要严守纪律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防护措施,确保衡阳代表团风清气正。

  代表团会议后还举行了代表团党员会议,成立了代表团临时党支部,推选邓群策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朱健担任副书记,段志刚、罗琼、胡绪阳担任支部委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建福,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兴无列席会议。
【编辑:李娜 责编: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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