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迈向“天蓝水净路畅城美”
衡阳晚报4月22日讯(记者邹雪峰)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断增加;推进河湖生态综合治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0%、集中处理率100%;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三年行动”将让衡阳天更蓝水更净路更畅城更美。 天蓝: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改善
抓好城乡绿化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完善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生态廊道建设,推进沿江、沿河、沿路生态防护林建设,完成省下达的新增造林绿化目标任务,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预期目标,不断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断增加。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过100的天数达到国务院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目标,或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或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改善。树立绿色环保观念。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围绕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纪念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水净: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三年上升
加强城市河湖管理。强化河湖长制度,严格河湖水域及岸线管理,依法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持续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治,推进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综合评估达到优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地下水水质达到Ⅲ类,近三年内未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7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0%、集中处理率100%,市辖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或黑臭水体连续三年减少。
路畅:优化路网结构开展专项整治
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8公里/平方公里。抓好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连续、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人行横道处设有缘石坡道,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和社区设有无障碍设施(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城乡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机场、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改善通行条件,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及时清理各类废弃护栏、指示牌、违规设置的隔离桩。在重点路段、点位安装使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逆向行驶、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对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实施合理改造,提高通畅度。科学增设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非机动车、机动车混行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车辆违规停放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头盔、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治理,加强快递行业车辆营运秩序管理。利用好“衡阳群众”App“交通随手拍”功能。加大对超载超限、违规进城、出租车抢客、甩客、拒载等行为的依法整治力度,消除交通秩序混乱现象。
城美: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文化品位
做好城市规划设计。以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为契机,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文化品位,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导和刚性控制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抓好公路、铁路、河湖沿线和城市商贸综合体、综合写字楼、背街小巷、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沿街餐饮店、汽车站、火车站、公交总站、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抓好城乡绿化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完善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生态廊道建设,推进沿江、沿河、沿路生态防护林建设,完成省下达的新增造林绿化目标任务,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预期目标,不断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断增加。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过100的天数达到国务院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目标,或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或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改善。树立绿色环保观念。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围绕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纪念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水净: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三年上升
加强城市河湖管理。强化河湖长制度,严格河湖水域及岸线管理,依法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持续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治,推进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综合评估达到优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地下水水质达到Ⅲ类,近三年内未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7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0%、集中处理率100%,市辖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或黑臭水体连续三年减少。
路畅:优化路网结构开展专项整治
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8公里/平方公里。抓好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连续、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人行横道处设有缘石坡道,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和社区设有无障碍设施(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城乡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机场、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改善通行条件,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及时清理各类废弃护栏、指示牌、违规设置的隔离桩。在重点路段、点位安装使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逆向行驶、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对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实施合理改造,提高通畅度。科学增设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非机动车、机动车混行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车辆违规停放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头盔、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治理,加强快递行业车辆营运秩序管理。利用好“衡阳群众”App“交通随手拍”功能。加大对超载超限、违规进城、出租车抢客、甩客、拒载等行为的依法整治力度,消除交通秩序混乱现象。
城美: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文化品位
做好城市规划设计。以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为契机,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文化品位,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导和刚性控制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抓好公路、铁路、河湖沿线和城市商贸综合体、综合写字楼、背街小巷、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沿街餐饮店、汽车站、火车站、公交总站、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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