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谢小青)11月3日,市委书记、市林长朱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刘中杰共同签发衡阳市2026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全面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住森林防灭火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林长令明确提出,要以林长制为抓手,严格遵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网格化管护体系。按“包保”机制要求,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地块,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单位主体以及一线巡护等各方责任。林业、应急、公安等部门要协同发力、齐抓共管、全力防控;村组干部、护林员加强巡查巡护,发挥“前哨”作用,高火险天气护林员每日巡护不少于6小时、行程不少于12公里,做到山有人巡、林有人护、火有人管。
林长令要求,要紧盯火源点,严管违规用火。规范野外用火审批报备、现场监烧制度。发布黄色及以上森林火险预警,或预报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段、范围和管控措施,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全面加强高火险时段、节假日及重要节点的管控力度,从严查处农事、祭祀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情多发、频发;从严落实重点人群“一对一”监护责任,严防玩火、失火等风险;从严防控重点区域,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林区进山入口、要道应当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加强对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严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进山。
林长令要求,要攻坚隐患源,实施精准防控。深入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林电共安”专项行动,紧盯林田(地)交界处、林区道路沿线、集中墓葬区(散坟点)以及林区输配电线路等重点区域,有序推进“五边两内”可燃物清理和计划烧除,从源头降低火险;加强防火应急道路、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隔离带以及消防蓄水池等基础设施的管护,充分发挥其阻断“火源”、取水“灭火”的作用。对火情多发乡镇要重点督导,有效运用通报、督办、约谈、追责等方式推动各项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针对如何做好宣传、警示教育,林长令提出,要综合运用屋场会、敲门行动、“村村响”广播、新媒体等渠道,宣讲《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增设防火警示标识、宣传横幅,大力营造防火宣传氛围,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要强化警示教育,加大对火灾肇事者或违规用火责任人等处罚案例的警示宣传,及时曝光、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野外违规用火。
为确保火情高效处置,林长令要求抓实备战,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动态研判火险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应急准备。提高护林员队伍“131”机制核处火情能力,加强乡镇半专业队伍火情早处能力建设,坚持“小火重兵、以水灭火”,科学安全处置火情、扑救火灾。高火险时段、节假日等关键节点,调配队伍装备集中驻防,确保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响应、高效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林长令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119报警。
编辑:黄铮 吴承宇(见习)
责任编辑: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