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AI图 全媒体记者张花
赶场,想必大多数衡阳人都经历过,即便是现在的农村,赶场的习俗仍在持续。
可能有人会问,赶场到底是啥?其实,赶场是衡阳方言,与北方的赶集、湖南其他地方的赶墟和赶闹子是一回事,都是指乡亲们在规定的日子里,到一个集市去贩卖自家产的农产品,购买家里需要的日用品。说起来,赶场有点像我们现在说的逛街,但比逛街目的性强,乡亲们没事一般不会特意跑一趟,不像逛街能漫无目的地闲逛。
在中国农村,无论东西南北中,因历史的原因,散布着大大小小的集镇,这些集镇在漫长的农耕岁月中,慢慢变成了周边乡亲们的“经济中心”。

衡阳是典型的南方丘陵地区,集镇多建在水路和陆路交通方便的地方。例如衡阳县的风雅冲,周边的集镇分别有库宗桥和演陂桥,二地相距约10公里。稍远一点,还有栏垅铺、洪罗庙和金兰寺等地。
我国自古就有赶场的习俗。汉朝初年,陆贾和陈平两位著名政治家通过官府明令规定:各村镇每旬逢三、六、九或一、四、七或二、五、八为上集市进行物资交换日期,集市上设有公证人叫价评议,这样就形成了原始贸易市场。衡阳乡下集镇也遵循这个原则,各个集市错开赶场日,避免“撞车”,以衡阳县为例,库宗桥是每月农历日的逢二、五、八,演陂桥则是三、六、九,古井头是一、四、七,到金兰寺又是三、六、九,乡亲们能根据自己的时间,挑着场去赶,特方便。
而且乡下集镇的格局都大差不差,青条石铺的路不算宽,对门两户人家聊天,旱烟枪都能互相递到;房子多是砖木结构的两层小楼,粉墙黛瓦,临街的墙是活动木板门,赶场时一卸下,就能摆货做生意。
以前,对居住在乡下偏僻村落的人们而言,这种小集镇就是他们心目中的“大都市”。这里有酒店,能买到平时吃不上的包子、点心;有百货铺,玻璃柜里的牙膏、肥皂,光是看着就很有吸引力;还有南杂店的糕点、酱油,五金店的农具,供销社的布匹,琳琅满目,足以让人眼花缭乱。

一般来说,集镇供人们赶场的旺铺路段也就不到1000米,人们来这里赶场,目的都特别明确:将自家种的农产品、养的鸡鸭及攒的蛋品卖掉,再买回家里需要的日用品。
赶场的卖家都起得特别早,早上六七点钟,街两边就一字排开了摊子,摊子上的物品,依据时令的不同而变化,如夏天多是辣椒黄瓜,秋冬则是萝卜和白菜。当然也有一年四季不变的,那就是屠户卖肉,他们的案板上永远摆的是猪肉。卖家们带着杆秤,在街边席地而坐,等着顾客来问价,不用吆喝不用促销,全靠。
衡阳人赶场可不是“速战速决”,能从天光赶天黑,中午12点左右人气最旺,不到1000米的街上,能挤下三四千人。本就狭窄的街道,两边被摊子占了大半,中间留给行人的空间已所剩无几,当大家都拥向某个地段时,自然就显得十分拥挤了。

赶场的人主要是周边的乡亲,他们不是常客。但有两种人逢场必到:一种是趸买趸卖的小商贩,他们的足迹走遍所有集市,几乎一场不落,靠着倒腾货物谋生。另一种是卖狗皮膏药的人,他们打着专治跌打损伤的旗子,有时还会在脖子上挂一条无毒蛇以吸引眼球。
最初,乡亲们赶场主要是定期到集市进行物资交易。现在,随着快递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赶场的人气已经大不如前,那些热闹的场景,更多成了老一辈的回忆。
说到赶场,就不得不提祁阳黎家坪的特殊习俗——赶“贼”墟,其实就是赶夜集,当地人这么叫,透着一股诙谐劲儿。这个集市在凌晨三四点钟达到高潮,等到七八点天亮,人就散了,集市也随之结束,这习俗一延续就是几百年。

关于赶“贼”墟的由来,有两种说法,都特别有意思。
一种是源于一个凄凉的传说。早些年,黎家坪街上有一户大富豪,家中常年雇有长工。后来家道中落,不争气的后代不得不变卖家产过日子。但他好面子,不好意思白天摆摊,便委托家中的一位老管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上街卖货。一来二去,周边人都知道这样一个夜市摊位,却不知道货物的来历,就误传是“贼货”,赶“贼”墟的叫法也就传了下来。
另一种说法是源于当地人的自我调侃。懂祁阳方言的人都知道,祁阳人天性乐观,说话爱带点诙谐。赶夜集的时候,乡亲们要捉鸡、牵牛,挑上刚摘的菜,为了不吵醒家人,全程都蹑手蹑脚的,用当地话来说,就“像做贼一样”,久而久之,就有了赶“贼”墟这个有趣的名字。
黎家坪赶“贼”墟,除了过年正月初的那几天,集市上每天都有上千人在这里游动,把一条不足500米长的街道挤得爆满。其实,黎家坪这种赶墟的方式有着极大的实用性。勤奋的祁阳人利用夜间赶墟,可以腾出更多的白天时间在田间劳作。
随着时间的推移,黎家坪的夜集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消失,赶“贼”墟已成为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