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谢小青 实习生陈俞帆) 7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率执法检查组来衡,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系统思维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明升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丰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金凯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金翼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有限公司、常宁市沿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宁市华兴冶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高诺(衡阳)产业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瑞科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等地,重点检查企业在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汇报会上,市政府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部门分别汇报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成员结合检查情况,就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陈飞指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系统思维全面贯彻这部法律。要紧紧围绕法律核心,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矿产资源高效开发等领域持续发力,不断完善相关机制。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整改落实,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切实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为建设美丽湖南作出更大贡献。
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邹文辉、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明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正兴 、省人大环资委委员刘丹军、省发改委副主任杜中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桢干、副市长吴乐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云宝参加执法检查或出席会议。
编辑:黄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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