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通讯员张海波 车璐炀 汤睿瑶)路边随意停车,看似一时方便,殊不知可能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即使车主不在现场,一旦因违停遮挡视线引发事故,同样难逃法律责任。近日,南岳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违章停车最终导致行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判决结果给广大车主敲响了警钟。
2023年12月10日清晨6时33分,天色未明,南岳区某禁停路段上,被告文某违规将私家车停于道路右侧。此时,被告刘某骑自行车沿路行驶,原告陈某未走人行道横穿马路,恰从违停车前走出。因文某违停车辆严重遮挡视线形成盲区,导致刘某未能及时发现陈某,陈某亦难预判自行车轨迹,双方避让不及,猛烈相撞。事故致二人受伤,其中陈某伤势严重,构成九级伤残。交警认定刘某未确保安全负主责;陈某违法横穿负次责;文某违停妨碍通行、制造盲区负次责。事故发生后,伤情严重的陈某将刘某、文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四十余万元。
南岳区人民法院依法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各方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基础。其中,文某在禁停路段违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关于“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规定,行为违法。关键证据证实,该违停车辆显著阻碍刘某和陈某的相互观察视线,大幅缩短反应时间,是导致碰撞的重要因素,其行为与事故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鉴于文某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依法应由保险公司首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陈某损失。最终,法院判决文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陈某共计二十余万元。
法官提醒:违停非小事,静止亦有责。一次看似“无所谓”的违停,很可能成为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隐形杀手”。尤其是在清晨、黄昏光线不佳时,或在学校、小区、转弯路口等区域,违停车辆制造的视线盲区风险极大。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务必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停车莫随意,安全无侥幸”。请将您的爱车停放在规定车位或允许停车的区域,遵守
编辑: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