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彭静)近日,市教育局发布了《2025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通告》详细地介绍了招生学校与专业、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以及相关政策。
《通告》指出,考生入学后,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将严格按照专业教学标准组织教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省级教育(人社)部门颁发可网上查询、验证的毕业证书。所颁发的证书在就业、升学等方面与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生毕业后,可参加职教高考(语数英+职业技能);也可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高专单独招生考试进入高等院校深造,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的,可免试推荐到省内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还可由学校推荐就业或自主创业。近年来,我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毕业生升学和就业形势良好,升学渠道不断拓宽,就业质量稳步提高。《通告》还介绍了免学费政策、奖学金政策及助学金政策。
《通告》强调,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虚假宣传、诱导误导、买卖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夸大学校办学实力和就业前景,不得向学生和家长做虚假承诺。严禁职业学校向生源学校或班主任、教师支付招生费用;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确保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凡未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通过的市外职业院校不得进入我市开展中职招生宣传,擅自发布招生广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单位自行负责。请广大学生及家长慎重选择,以教育(人社)部门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不要轻信无资质的学校或非职业学校人员的招生宣传,以免上当受骗。加强招生监督管理。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发现有违规招生行为,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编辑:魏臻臻
责任编辑:雷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