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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开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
发布日期 : 2025-05-01 17:18:47 文章来源 : 衡阳日报

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胡建军)    4月30日,记者自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我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线索。

本次征集的线索包括:1.假冒食品。包括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混淆行为的食品。比如模仿知名品牌零食的包装外观,误导消费者认为是该知名品牌产品的食品。

2.伪劣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其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像用变质原料生产的食用油、过期后重新加工销售的糕点等。

3.“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厂址的食品。在农村小卖部常见的一些无任何标识的小零食等。

4.过期变质食品。超过保质期,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因储存条件不当等原因导致变质的食品。比如超过保质期仍在销售的牛奶、面包等。

5.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例如在粉条中添加工业明胶、在豆制品中超量使用防腐剂等。

6.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此类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及疫病传播隐患,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举报。

7.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包括农村地区一些没有任何证照的小作坊生产食品或无证摊贩售卖食品等情况。

广大市民如发现上述线索,既可通过12345、12315电话举报,也可登录全国12315平台按照平台指引提交举报信息,还可将举报材料寄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长湖街10号,邮编:421001,并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举报”字样。

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违法违规的具体线索,包括违法主体名称、地址、违法事实等详细情况,以便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恶意举报或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征集到的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坚决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守护好农村食品安全防线。


编辑:唐锦

责任编辑:魏臻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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