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通讯员王榕 全媒体记者金明达)近日,南岳区人民法院凭借刑事自诉程序与电子支付协查机制,成功执结一起历时五年的“骨头案”,被执行人廖某因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被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在司法震慑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2019年11月,易某与廖某借款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约定廖某于2020年3月前支付欠款本金76万余元及相应利息,然而廖某未按约履行,易某申请强制执行。五年间,廖某仅仅还款七千余元,还以“无收入”“无财产”为由推脱。法院曾将廖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却因证据不足被退回,案件陷入僵局。
转机出现在2024年11月,申请人向南岳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立案后,执行局向腾讯公司发出协助查询函,对廖某及其配偶微信账户进行深度调查,发现关键证据。廖某微信绑定一张法院未掌握的银行卡,该卡有20万元转入,随后分几笔转至其妻子及陌生人“刘某某”账户。更蹊跷的是,一直以“廖某”名义沟通的微信号,实名认证人实为“刘某某”,廖某借此刻意规避执行。法院随即对廖某发出逮捕令,联动公安机关网上追逃。
2025年3月2日,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面对确凿证据和司法训诫,他承认转移财产、冒用身份、虚构无履行能力等事实,并表示愿意和解。3月6日,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廖某当场支付20万元,承诺后续还款计划并以女儿名下房屋作担保。申请人收到首期款后,当庭申请撤回刑事自诉,法院裁定准许并对廖某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