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百日攻坚”行动
衡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姚永军)9月27日,记者从全市政法重点工作调度会上获悉,即日起我市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以下简称“拒执犯罪”)“百日攻坚”行动,推进衡阳基层治理、民生保障和平安建设走在前,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打击拒执犯罪攻坚行动重点包括: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种情形。
打击拒执犯罪攻坚行动共分为动员部署、排查移送、侦办攻坚、检查总结四个阶段。市委政法委将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指导,公检法各单位将成立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日常联络制度,及时进行线索研判、案件会商,在联动查控上持续发力,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坚决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绩实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奋力书写平安衡阳、法治衡阳、诚信衡阳的新篇章。
据悉,打击拒执犯罪攻坚行动重点包括: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种情形。
打击拒执犯罪攻坚行动共分为动员部署、排查移送、侦办攻坚、检查总结四个阶段。市委政法委将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指导,公检法各单位将成立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日常联络制度,及时进行线索研判、案件会商,在联动查控上持续发力,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坚决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绩实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奋力书写平安衡阳、法治衡阳、诚信衡阳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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