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出2022年第3号林长令

  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许珂)今年是林长制正式运行的第一年。为统筹推进由“林长制”向“林长治”跨越,加快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厚植“三强一化”生态优势,近日,市委书记、市林长秦国文签发了衡阳市2022年第3号林长令,对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林长令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层层压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快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基层林长办机构和队伍建设,县、乡两级林长办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乡镇林长办主任由乡镇分管副职担任。要重点完善“一长三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和巡护系统建设,整合优化各类护林员,严格按3000--6000亩的管护标准落实护林员一线巡护责任。

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林长职责,研究部署本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各级林长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督办的作用,推动各方深度参与林业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各林长制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助保障各级林长开展巡林、林长会议、调研督导等活动,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各级林长要落实《衡阳市林长巡林制度》,常态化开展巡林工作。市级林长巡林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林长每季度第一个月巡林,全年不少于4次;乡级林长每月第一周巡林,全年不少于12次;村级林长巡林每周不少于1次。对于生态环境督查、森林督查、森林防火、通道绿化等重点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密巡林频次,作为巡林重点加以调度推进。要适时召开林长会议,协调解决巡林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将林长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强化人、财、物保障,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县(市)区财政要按照责任区域内林地管护面积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护林员工资和林长制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立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大局,充分引导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有关部门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设。

要加强考核宣传,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客观评价各级林长履职实绩,统筹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激励,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参考依据。要多角度、全方位加大林长制“线上+线下”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爱林护林兴林、爱绿护绿植绿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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