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银行业协会:邀请名师解读《民法典》担保制度

  衡阳日报讯(记者张建新 通讯员刘荣)12月7日,市银行业协会举办培训,邀请南华大学法学教授马柳颖为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风险合规“把关人”解读《民法典》担保制度若干法律条文。

  银行的核心在于经营和管理风险。今年实施的《民法典》对金融行业的实务操作给出了指引性的规定,譬如针对担保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修改和增添,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为进一步提升银行管理人员在实操中的应用能力,市银行业协会组织各会员单位百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中,马柳颖以银行债权实现为视角,从担保原理与担保形态、担保合同从属性问题、担保合同成立与效力、保证形式和期限问题、保证追偿以及反担保、应诉要点及风险应对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大量实际案例,她讲清了如何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担保并适用担保制度、担保合同成立的法律判断、银行作为债权人或担保人如何应诉等实务问题,使参训人员对银行担保方面的法律规定有系统性的了解或“回炉”。

  “讲得很全面,对我们办理担保业务、防范金融风险会有所帮助,也触动我们对现实办理担保业务中遇到更复杂情况的思考。”参加培训的衡山农商银行合规部总经理李鹏如是评价。

  市银行业协会会长甘嵘表示,希望各家银行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学习、依法合规经营,确保银行资产安全。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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