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专票今日“上线”

  衡阳日报讯(记者张建新 通讯员周文)从1月21日起,我市新办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全国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2021年1月21日起,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据了解,电子专票优点多多:票面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储存保管更经济。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部门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后,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中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

  市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推行网格化服务,第一时间响应需求、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落实“首票责任制”,通过线上线下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和开票要点,确保能开票、会开票、易开票,持续提升纳税人体验感和满意度。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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