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起,衡阳市停诊医疗机构恢复医疗服务

  2月11日开始,我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发布了《关于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停诊的通告》,暂时停止了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现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疫情防控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经研究,决定恢复我市停诊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口腔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体检机构(含其他医疗机构开展的口腔、医疗美容和体检的科室) 、独立门诊部、个体诊所。

  二、恢复时间

  从2020年3月18日8:00起。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及高新区卫健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日常医疗服务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等要求,加强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强化院感管理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严密防控医务人员感染和院内交叉感染。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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