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6月底

  湖南日报3月25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曾鹤群 邓圣明)记者今天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攻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我省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由3月31日再延长至6月30日。

  《通知》明确,6月30日以前参保的,继续按照每人250元的标准缴费,可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从7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2020年度参保缴费。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需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通知》继续鼓励缴费人通过省税务局官网、湘税社保APP、社保网上缴费终端、各代收银行手机银行APP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

  据了解,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以来,全省各级医保、税务、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缴费宣传和征收组织工作,目前全省城乡居民缴费参保率已达到92%左右。此次攻坚行动主要目的是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影响,确保6月底前完成常住人口参保率95%的工作目标。(编辑:陈程 责编:雷昕)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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