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将越来越高大上!《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出台

  日前,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以推动省内中职学校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

  《办法》要求,各市州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中职学校办学条件的检查整改,积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对不达标的中职学校分层分类推进建设,通过提质扩容、撤并整合、调整布局等措施限期整改达标。

  学校环境要改善

  《办法》要求,新建中职学校的校址一般应设在市、县城区或产业园区,学校环境应符合教育教学安全和健康环保的要求。

  在校园校舍方面,要求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3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首次招生的新设学校校园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6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校园校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环保要求,不得在高危区域、高污染区域设置学校,不得将危房、简易建筑及其它不适于教学活动的房屋用作校舍。教室通风、采光良好。

  同时,学校应有3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基本要求。

  教学资源要保障

  《办法》要求,中职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其中专业课教师数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数的50%,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3人。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5%~30%。外聘专任教师,须每学期授课达到80课时以上。达不到每学期80课时的,按每80课时折算1人的标准核算专任教师人数。

  同时,学校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应当建有数字化图书馆管理系统。

  教育设施要跟进

  中职学校应具备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具有与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

  对办学条件达不到本办法规定设置条件的中职学校应及时提出预警,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终止办学等处理。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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