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有了“衡阳样本”

  衡阳日报1月10日讯(记者张建新 通讯员施蓓)“因金融业务产生的纠纷,可以向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这相当于给金融消费者多了层保障。”回首2019年金融工作亮点,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赵智勇首先想到的是金融消费维权所取得的成绩。

  2019年4月12日,衡阳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湖南省首个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开始正式运作,标志着我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这个负责金融消费领域纠纷调查和处理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司法行政机关指导,负责本行政区域有关金融消费纠纷调处。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建立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调解、仲裁机制,形成包括自行和解、外部调解、仲裁和诉讼在内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及时有效解决金融消费争议。2018年,人总行对各分支机构提出“因地制宜建设公正高效便捷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在线金融纠纷调解和中立评估应用”的工作要求,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响应号召,开始进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试点,2018年9月与衡阳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衡阳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正式筹建衡阳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9年3月,衡阳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市司法局现场检查验收,符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八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制度、有考核、有奖惩)和“六统一”(即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和文书)的标准。

  据介绍,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后,由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协议,此协议具民事合同性质,盖章后,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

  “运行以来,调解委员会把金融消费的矛盾化解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基本形成衡阳样本。”赵智勇说,与此同时,市人行持续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通过示范案例引导提高市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引导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

  下一步,市人行将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争取更多支持,努力实现调解渠道多元化,调解过程专业化,调解执行高效化,调解成果社会化,维护公平有序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和普惠金融发展。(编辑:王丹 责编:梁丽君 三审:张文凯)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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