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落地

  近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获得通过,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将医疗意外险加入到健康保险中,同时明确长期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并删除短期个人健康保险费率浮动的表述,以适应当前费率市场化的方向。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保障的需求,银保监会对健康保险定义分类、产品规范与监管、销售经营监管、健康管理合作,以及信息技术与健康保险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修订。

  此次对《办法》的修订,将医疗意外保险新增至健康险的定义中。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意外”指医疗行为没有发生理想的治疗效果并造成损害,这种损害是可以预见的,与不可预见损害的“意外保险”的定义不同。而加强医疗意外损害保障对于保护患者利益、减少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在费率方面,《办法》明确长期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健康险专委会主任委员、平安健康险董事长兼CEO杨铮指出,由于缺乏费率调整政策的明确支持,此前保险公司在设计开发医疗保险时,只能开发一年期或期限非常有限(如六年内)的医疗保险产品,用停售老产品升级新产品的模式应对未来的医疗通胀和医疗技术进步导致的医疗费用高涨。

  “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消费者对于健康险领域的诉求之一便是可续保,而保险公司则会面临环境变化、疾病发生率变化、技术升级等赔付风险。这一突破,给了保险公司在长期健康险领域进行更多探索的政策支持,预计未来,保证消费者续保权的长期健康险会越来越多。”

  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健康保险更好地服务国家医改工作和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包括引导行业回归本源,完善重大疾病定义、修订重疾发生率表等健康保险相关制度,鼓励保险业参加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及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健康保险市场秩序等。

  《办法》共九章七十ニ条,主要修改了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调整对象和主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有关精神,对健康保险定义和种类进行完善,将医疗意外保险纳入健康保险。

  二是产品规范与监管方面。明确除健康保险公司外,其他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开展健康保险必须设立专门事业部,能够独立核算;明确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保险责任,护理保险只能以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求作为赔付条件;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强制搭配其他产品销售;吸收采纳近年来相关医改政策,如鼓励健康保险发挥社会责任,针对贫困人口给予倾斜支持。

  三是销售与经营监管方面。明确长期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放开在医疗机构场所销售健康保险产品的限制,但坚持不得委托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明确保险公司不得诱导投保人为同一被保险人重复购买保障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等。

  四是健康管理与合作方面。将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相衔接,规定保险公司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既可以纳入健康保险合同,也可以单独列出;将不同文件中有关健康管理费用在健康保险中列支比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鼓励保险公司在医保合作中参与医疗控费,规范相关医疗行为。

  五是信息技术与健康保险方面。明确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对被保险人的数字化理赔材料进行审核;鼓励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基本医保部门信息对接和数据共享;鼓励保险公司注重将大数据等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风险管理等环节。

  六是扩大适用范国。根据健康保险发展实践需要,《办法》将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以及相互保险组织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纳入适用范围。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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