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一周年

  掌上衡阳客户端讯(记者 周连武)3月1日下午,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参会人员畅谈《条例》给城市管理带来的变化并对如何更好落实《条例》提出很多宝贵建议。


  2017年10月31日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17年11月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城管系统开展了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同时深入组织《条例》学习,依据《条例》开展多项执法行动,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一年来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贯彻《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职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有序,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城乡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城市服务功能得到明显增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同时针对《条例》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参会人员踊跃建言献策。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人介绍,将通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基础设施、改进执法方式、建立诚信档案制度等措施,更好的发挥《条例》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编辑:王丹 责编:雷昕 三审:李少华)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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