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了,谁来接我谁陪我?

  记者翟瑜

  下午三点半,孩子放学了;傍晚五六点,家长才下班。这个尴尬的“时间差”,让家有儿女的上班族疲于奔命。“放学了,谁来接我谁陪我”,一个并不复杂的问题,却让各方为难。

  ■记者调查

  我市自2017年起试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为破解“三点半”难题,近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服务内容、监管机制行了明确,该通知自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我市在2017年起开始试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部分中小学根据学校自身情况陆续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如今,课后服务工作进展如何?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和部分学校。

  6月11日下午5点,虽然早已过了放学时间,但作为试行学校的衡州小学操场上依然热火朝天。篮球运动小组正在开展训练,创意美术、手工、书法等兴趣班也在各自教室里开展活动。“每个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兴趣报名参加,课后活动一般持续到5点半左右,正好与家长下班时间衔接起来,解除家长们的后顾之忧。”该校相关负责人说。

  据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为解决“三点半”放学无人接送、看管等难题,学校提供上课场地,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学生和家长可以自由选择课后服务兴趣班课程,如此既能解决无人来接的学生放学后的安全问题,又能把这段时间利用起来发展素质教育。早在2017年,蒸湘区、石鼓区、高新区有部分中小学已开始试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而大部分学校尚在筹备中,有的在进行家长意愿摸底统计,有的在抽调教师、安排服务项目。

  社会力量主动加入课后服务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已有不少社会力量主动加入到课后服务当中来。比如,石鼓区潇湘街道司前社区开设课后服务工作,邀请志愿者开展公益活动,进行一对一课业辅导,减轻家中老人负担。“虽然家中有老人接孩子,但是由于知识水平有限,老人没法辅导孩子作业。现在有了志愿者,我们也不用每天下班急着往家赶了。”居民杨女士说。

  ■部门答疑

  教师课后服务纳入绩效考核

  教师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后,又多了一项任务,增加了时间和精力的付出,课后服务能忙得过来吗?五花八门的兴趣课程,他们有能力教授吗?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主要由学校在职教师组成。要安排好辅导教师,认真分析、合理界定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计入教师课时总量,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开展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予以适当补助。学校教师如果没有能力胜任一些特殊的兴趣班科目,则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外聘老师。

  这名负责人强调,如果学校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的目的是为了支付服务成本,不得借此营利。具体收费标准由发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情况制定试行标准,试行到期后再根据情况制定正式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

  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

  学生们放学后留在学校,老师会不会把这段时间用来补课?课后服务怎么收费?在采访中,不少家长提出类似疑问。

  对此,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明确表示,各校必须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严格遵循《通知》规定,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课时不超过5元的标准范围内(一天最多按2课时收费),根据提供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试行标准。(编辑:唐锦 责编:李少华 三审:张文凯)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

回顶部

热点新闻

本站热图

关于我们 - 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6-2020 衡阳全搜索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热线:0734-8611110 广告热线:0734-8686235 发行热线:0734-8223670
版权所有 ICP证:湘ICP备1201302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180009 湘公网安备 430407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