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发文治理“校闹”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门20日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了8种“校闹”行为,要求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依法打击“校闹”行为,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


  “因为校闹的存在,学校承担了不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压力,导致一些学校不敢正常开展体育教学、课外活动,不敢正常批评教育学生,干扰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影响了良好教育生态的形成,必须下大力气予以解决。”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说。

  据介绍,意见借鉴治理“医闹”做法,结合教育领域特点,遵循客观中立、依法治理、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原则,围绕依法治理“校闹”,构建了从加强预防、减少事故,完善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到严格执法、依法惩治“校闹”行为,再到多部门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

  意见突出“预防为先”,强调以保险机制为核心建立多元化的损害赔偿机制,要求学校不得推诿塞责,积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化解纠纷。学校确有责任的,要依法、及时进行伤害赔偿,实现“不闹也赔”。同时,针对实践中“以闹取利”和一些地方无原则“花钱买平安”的状况,意见强调“闹也不赔”,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责任明确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编辑:胡苏 责编:梁丽君 三审:张文凯)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

回顶部

热点新闻

本站热图

关于我们 - 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6-2020 衡阳全搜索 All Rights Reserved
新闻热线:0734-8611110 广告热线:0734-8686235 发行热线:0734-8223670
版权所有 ICP证:湘ICP备1201302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180009 湘公网安备 430407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