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创板并购重组审核进行全面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近日完成起草工作,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涉及发行股票的,将比照首次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并购重组是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提升质量、增强研发实力、保持商业竞争力的重要方式。《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科创板要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机制,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行注册制。

在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起草了《重组审核规则》,与证监会近日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共同构成科创板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规则体系。

《重组审核规则》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基本原则,支持科创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升创新能力、研发实力、市场竞争力为基本目标,强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构建高效、透明、可预期的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机制。

据介绍,《重组审核规则》从科创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应当符合的标准与条件,重组信息披露要求及重组参与各方信息披露义务,重组审核的内容、方式及程序,以及重组持续督导职责等方面,对科创板并购重组审核进行了全面规定。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落实《实施意见》要求,《重组审核规则》将着眼建立高效并购重组机制。具体体现在:

明确审核时限。科创公司符合规定的重组方案,有望于1个月左右完成审核及注册程序;

丰富支付工具。明确科创公司可以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通过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并可以自主约定转股期、赎回、回售、转股价格修正等条款;

简化审核程序。对于合规合理、信息披露充分的重组交易,以及符合“小额快速”标准的重组交易,将减少审核问询或直接提交审核联席会议审议;

实施电子化审核。审核问询、回复、沟通咨询等事项将全部通过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在线上完成,更加便利科创公司和相关方提交审核材料、回复审核问询、了解审核进度或进行审核沟通。(编辑:胡苏 责编:雷昕 三审:张文凯)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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